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实现了国家监察全覆盖,从立法上保障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并且,没有个案公正也就没有整体公正。当前,随着各种新类型案件、重大疑难等案件不断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形在各地法院时有出现。
人民法院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解决审判实践突出问题为重点,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增强综合效能,有效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努力破解影响司法公正的体制机制障碍,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推进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因此,需要建立坚固的体制障碍和制度隔离,使任何干扰都无法对司法的公正性产生实质性的消极影响。司法通过对干扰破坏社会公正的违法分子和违法行为的矫正、补救,可以保障社会公正得到及时恢复,从而实现社会公正。要强化司法民主,在办案中注意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在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个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使群众更方便地参与诉讼,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所谓实体公正,是指司法活动就诉讼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义务关系所作出的裁决或处理是公正的。
因此,司法公正不仅能够维护社会公正,而且可以通过矫正、恢复、弥补等方式实现法律公平和正义。凡符合再审法定条件的申诉复查案件,坚决依法提审或指令再审。要研究不同法系、不同国家的法律,特别要熟悉大国的法律体系和执法司法程序,掌握法律博弈的主动权和法理制高点。
习近平同志在一系列讲话和文章中深刻论述了法律和道德、法治和德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辩证关系,他指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党的十八大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十六字方针。习近平同志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先要把专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好。归根到底,法治是处理活力与秩序这一国家和社会治理基本问题的法宝,全面依法治国就是要划定法治五线谱,既把国家和社会各项活动放在秩序的理性界限内而不至于跑调,又使社会活力能够源源不断地释放出来,谱奏出中国之治的华美乐章。
因此,要坚持依法执政,推进依法执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坚持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实行党的领导。如果人民群众通过司法程序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司法就没有公信力,人民群众也不会相信司法。
习近平同志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宪法观。中国方案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共赢共享。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更加强调统筹两个大局,坚定不移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坚定不移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在全面依法治国大格局中,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四个环节是相互依存的,科学立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严格执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公正司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全民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
 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的论述 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纳入现代化的范畴,推动中国进入了全面现代化的新时代。(一)政治和法治的关系 政治和法治的关系是法学理论的核心问题,也是法治实践的根本问题。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新任务,明确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要基本建成。
四、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点任务的论述 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确立了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性长期性的工作规划,但要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新发展阶段和新发展格局中更大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就不能不抓住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使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落地见效。就宏观目标而言,法治保障体系包括政治保障、制度保障、思想保障、组织保障、人才保障、运行保障、科技保障等。
习近平同志一贯强调严格执法,他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二)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习近平同志在主持起草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任务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场革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坚持执法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执法司法,通过公正执法司法维护人民权益。习近平同志强调指出,中国共产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世界范围内的社会现代化肇始于欧洲资本主义的兴起,中国的社会现代化发轫于清末民初。深刻革命意味着许多改革事项都是难啃的硬骨头,迫切需要从党中央层面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协调,需要加强各级党委对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政治引领和坚强保障。
(一)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现代化是哲学社会科学的综合概念和广泛使用的公共话语,通常指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历史过程与结果状态。(一)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把法治队伍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问题提出来,并进行了系统而深刻的论述,强调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至关重要。
这些风险挑战,有的来自国内,有的来自国际,有的来自经济社会领域,有的来自自然界。要把实施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为保证宪法实施提供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和制度保障,把实施宪法提高到新水平。
政府依法行政是重点,要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习近平同志指出:我国现行宪法是在党的领导下,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实践经验基础上制定和不断完善的,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具有强大生命力,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
法治实施当中,最重要的是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有的政法干警执法随意性大,粗放执法、变通执法、越权执法比较突出,要么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要么违规立案、越权管辖。二是以公平正义为法治的生命线,把公平正义作为融贯法治实践的核心价值。
处理得不好,则法治衰、党衰、国家衰。要积极参与和支持国际执法、国际司法、国际仲裁,参与国际法律服务,积极开展法律外交,使国内法治、涉外法治与国际法治形成合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既然宪法是国家的总章程、根本法,是党长期执政的根本法律依据和治国理政的总依据,那么,依法治国首先就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就要依宪执政。(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既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核心要义。
一、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意义的论述 习近平同志用三个理论命题精辟论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重要地位,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这一重大认识问题,释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前提。这五个方面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核心要素,也明确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主要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现行宪法第五修正案健全了宪法实施机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据宪法修正案组建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加强了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合宪性审查,完善了宪法法律解释程序,设立了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制度等,宪法实施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保障的论述 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坚强有力的抓手之一。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使每一项立法都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管得太松,波涛汹涌也不行。
我们要总结民法典编纂的成功经验,推进法律制度建设的集成化、法典化,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必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水平,为依法治国创造良好人文环境。
具体讲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举出十几条、几十条,但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在数十年的领导实践中,他一以贯之地关注法治、钻研法治、践行法治,在推进依法治县、依法治市、依法治省、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国的非凡实践中,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科学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制度和实践问题,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立和发展作出了独创性、集成性、原创性贡献。
2015年9月28日,他在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上全面系统地阐释了人类命运共同体及其发展方向,明确指出:当今世界,各国相互依存、休戚与共。做到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自觉意识。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